关于举办第四期全区典当从业人员培训会的通知
各典当企业:
受自治区商务厅委托,经
广西典当行业协会第二届第四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,
广西典当行业协会定于2015年5月18日至22日在南宁市举办第四期全区典当从业人员培训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
贯彻落实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典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商建字[2010]375号)精神,采取“集中教学、统一考试、统一发证”的方式,组织全区典当企业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业务知识培训,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,强化诚信守法和风险防范意识,规范企业业务操作和经营管理,促进我区典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二、培训内容
培训内容重点是《典当操作规程与风险防范》、《机动车典当》、《房地产典当》、《典当业务尽职调查要点与技巧》、《财产权利典当》、《典当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》、《典当信息监管系统操作》、《典当系统报表上报及典当会计税收》、《民品典当鉴定与评估》等。
三、培训对象
2015年新增的典当企业,要求每企业来2—3人,(包括管理人员、业务人员、财务人员),多来不限。同时对2015年以前设立的典当企业,未参加过培训的从业人员也要求参加,从而达到“利用3—5年的时间将全区的典当从业人员轮训一遍”的目标。
四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培训日期:2015年5月18日至22日共五天。
培训地点:南宁市桃源路2号广西军区桂华苑酒店二号楼9楼(原区政协对面,南宁桃源大桥旁)。
报到时间及地点:2015年5月17日(星期日)下午15:00至18:00前,在广西军区桂华苑酒店二号楼一楼服务总台报到。
五、培训、考试及发证
培训方式采取全天上课,统一教材、统一师资,学员集中学习,集中考试(闭卷考)。对于考试合格者,由广西典当行业协会颁发《典当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》(该《证书》在全区通用)。
六、培训费用
为确保培训效果,原则上要求所有参训人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,培训费用3000元∕人(含场地租金、听课费、资料费、食宿费、证书费、授课老师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等),如需个人包房或住单人间的则另按酒店的标价加收400元∕人。如不在会议食宿则收取2300元∕人。
七、组织机构
培训主办单位:自治区商务厅
培训承办单位:广西典当行业协会
培训协办单位:湖北楚华典当研究所
八、其他事项
(一)请各典当企业填写《广西典当从业人员培训登记表》(见附件),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传真至协会。
(二)各参训学员需准备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用照片(在照片背后用铅笔写上单位、姓名),在报到时交给会务组,以便制作结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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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黄延松 办公电话及传真号码:0771—5323318
谭 毅 办公电话及传真号码:0771—5323318
广西典当行业协会
二○一五年四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