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当行:愿立法加速、行业渐进前行
“从典当行的服务对象上看,我们致力于为中小微企业主提供及时便利的融资服务。在这一过程中,我们感受到了国家在鼓励和规范民营金融机构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,本次十八大报告‘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’这一提法也给大家提供了新的发展平台。”对此,徐云鹏表示。
但他同时认为,民营金融机构发展仍处于发展初期,都需要进一步的行业规范。以典当行业为例,目前业内适用的还是2005年商务部、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典当管理办法》,虽然在2011年5月商务部曾对外发布《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》,并在此《意见稿》中提出将提升典当行注册资本金最低额度,再次明确典当行不得吸收公众存款,以及典当行从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额。但时至今日,《典当行管理条例》正式版本仍未出台。
“在民间资本对金融领域渴求度不断提升的当下,对民营金融机构的立法管理层级应不断提升,否则资本将蜂拥而上。法律监管需要与行业发展一致,否则不利于行业快速持续发展。对于行业而言,我们追求的是平稳、逐步的发展,而不是爆炸式扩容。”徐云鹏这样表示。
在谈到传统银行业与民营金融机构未来是否存在激烈竞争问题时,徐云鹏认为,银行仍然是主流融资平台,但其他融资平台能够更全面地满足多层次融资需求。“当然,我们也需要政策给予倾斜,比如典当行向银行贷款的条件能否视企业情况适当放松的问题。因为我们服务的主体是中小微企业,而我们自身也是中小企业,我们需要银行的帮助。”
谈及今后是否会开发信用融资平台时,徐云鹏表示,典当行向来看重抵押物,因为抵押物可以完全覆盖风险敞口。但银行的侧重点是对于贷款人的长期跟踪观察,因此游戏规则不同。目前,在众多银行推出信用贷产品的同时,也有很多民间金融机构在尝试做信用贷款,这是基于央行征信体系的业务。“但此类业务额度不会太大,也不会成为主流融资模式,是一种补充手段。”徐云鹏表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