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兰路上这家寄卖行,招牌中间有一个大大的“當”字,除了寄卖物品外,还违规提供典当等服务。贺文兵摄记者王斌实习生李其
“你这台手机可以当1200元。”昨日,在长沙市玉兰路上一家寄卖行,店老板对前来寄卖手机的市民王先生说。本是来寄卖手机的,怎么成了典当手机了呢?王先生感到很纳闷。经过店老板一番解释,他才知道这家寄卖行除了寄卖物品外,还提供典当服务,甚至还可以提供“抵押贷款”、“金银首饰回收”等多种服务。
近年来,长沙市的寄卖行数量激增,据不完全统计,城区范围内的寄卖行已超过100家,全市则超过了200家。很多寄卖行在店招和户外宣传上,均以“當(当)”或“典当”字样为主打。长沙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“当”、“典”字属于典当企业的“专利”,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,否则均属于超范围经营或者非法经营;目前市面上挂“当”、“典”字的寄卖行,多属于违规超范围经营典当业务。
乱相
寄卖行成了“典当行”
同一物品两店差价大
近日,记者走访了多家寄卖行看到,一些寄卖行以“典当”为大字招牌,经营范围却涵盖“金银首饰、汽车、房产融资贷款”等内容。在玉兰路上的桥辉寄卖店,店老板说金饰分为“死当”和“活当”,死当价格为240元/克,等同于收购;活当的价格220元/克,月息为7%。在汽车西站的重明路上,一家门面挂了个“當”字的店老板表示,金饰典当的月息为6%。记者了解到,这些小型寄卖行金饰典当的月息均在6%~7%之间,年化利率高达72%~84%。这是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民间贷款利率上限的数倍。
记者走访多家寄卖行后发现,大多数寄卖行不仅收取的利息不同,在收购商品时给出的价格也相差较大。在丰锦寄卖店,一台苹果5S手机活当只值1000元。而同样一台手机,在同一条路上数十米外的桥辉寄卖店,活当价格为1500元,价格相差50%。在杰文寄卖行,电动车的寄卖利息为每天15元,7天一算;在志华寄卖行,电动车的寄卖利息为20元一天,10天一算。
“你有几部手机都可以拿来。”昨日,在一家寄卖行,店老板对记者有5部手机要卖表现出浓厚兴趣。当记者问其是否需要提供手机发票时,老板称没必要,只要拿来看看就可谈价钱。
除了收购、收寄环节乱,寄卖行的出售环节也很乱。近日,有媒体报道,一名消费者在长沙一寄卖行花1.4万元购得的克拉钻,经鉴定竟是假货。
原因
寄卖行登记注册简单
典当行门槛高难注册
“长沙市的寄卖行‘跨界经营’、‘违规经营’的现象经常出现,已有不少受害者前来寻找法律援助和咨询。”湖南湘楚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表示。“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。”有关人士告诉记者,没有经营资格的寄卖行经营典当业务或抵押担保业务,给典当、担保行业构成不小冲击。
“寄卖行与典当行有很大的区别。首先,寄卖行只需拿个体工商执照,几乎是零门槛,而典当行注册资金就至少要5000万元。”长沙市通程典当河西分公司工作人员蒋灿告诉记者,最关键的是,典当行有行政许可门槛,需商务部、公安部审批,还需接受日常检查和严格年审,而寄卖行只需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即可。寄卖行只是小额物品的寄存销售,扮演的只是一个代卖物品的角色;而典当行则是以商业服务为手段,以财物质押或抵押为前提进行限期有偿借贷的特殊企业。几年前,典当企业归属金融部门监管。
据统计,全市共有经认证许可的典当企业76家,分支机构12家,典当行业注册资本达15亿元左右,典当总额达40亿元,从业人员近800人。目前,长沙的典当行业处于一种稳健式发展状态,但寄卖行的违规经营却给典当行业抹了黑。寄卖行不仅超范围经营典当,还涉嫌经营黄金、机动车和房地产,这些业务多涉嫌违规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》第22条就明确规定:“委托、寄售商店,不得收购或者寄售金银制品、金银器材。”
刘刚表示,典当行是由商务部、公安部批准成立的特种行业,属于商务部门主管,公安机关监管。管理职能及范围主要依据为商务部、公安部《2005年第8号令》以及商务部2012年12月5日颁发《典当行业监管规定》。典当行不仅注册资本要求高,且须具备熟练典当行业经营管理及鉴定评估的专业人员,需要经过有关部门严格的前置审批,并且接受日常检查和严格的年审。而我国还未曾有关于寄卖行业的法律法规出台,对寄卖行的约束处于相对真空状态,造成较大的消费风险和行业风险。
尴尬
对于非法经营典当行为
目前尚无有效监管手段
长沙市商务局业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典当行业属于前置审批,属于特种行业,在股东、资金、场地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,企业必须执有《典当经营许可证》、《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》才允许从事典当业务。“当”、“典”字也属于典当企业的专利,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使用,否则均属于超范围经营或者非法经营。目前长沙市面上大部分挂“当”、“典”字的寄卖行,均属于违规超范围经营典当业务。
“《典当行业监管规定》并未授予商务部门以刚性和广泛的执法权、案件侦办权。特别是对非法经营典当业务如何监管还属空白。”刘刚表示,商务部、公安部《2005年第8号令》提到了“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,依据国务院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予以处罚”,但此类处罚是由工商部门决定的。也就是说,要取缔一个违规寄卖行,需要商务、公安部门进行取证、查办、定性等,然后将案件移交给工商部门,由工商部门进行取缔。而寄卖行从事非法典当的单笔交易金额往往很小,或不足以受到“取缔”这样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。
提醒
消费者应区分典当和寄卖
办典当要去正规典当公司
“这不就是当铺吗?有么子区别?”“寄卖行不是典当行?寄卖不能做典当?这些我们完全不知道啊。”让人感到吃惊的是,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余位市民中,大部分人将“寄卖”与“典当”混为一谈,根本分不清典当与寄卖的区别。
“人家店子招牌上挂了个大大的‘當’字,不是当铺是什么?”一位吴姓消费者说。当他听记者说起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消费风险时,表示“确实是手头紧要钱用,反正都是一些小件物品,就没想那么多。”
“由于寄卖行没有合法从事典当、融资业务的资格,又缺乏规范的程序制度约束,一旦交易双方发生纠纷,诉诸法律又无相关凭证依据,双方利益无法得到保障。”工商人员介绍,寄卖行的超范围经营极易诱发许多社会问题。
刘刚表示,典当是特种行业,当票、当金、当期、赎回、利息等操作,均须专业的典当公司办理。寄卖行本金小、门槛低、本身在操作上就违规,极易发生消费风险。而且一些寄卖行故意压低当品价值、抬高费用,消费者不如到正规典当公司办理业务。同时,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地方性规范文件,规范寄卖行的经营行为,引导寄卖行走入正轨。
名词解释
典当
典当,是指当户将其动产、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,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,交付一定比例费用,取得当金,并在约定期限内由当户支付当金利息、偿还当金、赎回当物的行为。
寄卖
寄卖是商品销售的一种方式,即寄卖行替顾客代卖物品。无论新旧贵贱,寄卖行将顾客委托的物品,按顾客要求的价格卖出去,再按比例收取手续费;若寄卖的物品一时卖不出去,就按物品价格每天收取一定的保管费。